讀經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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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목第358天:(約翰一書1-3)2024-12-25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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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今天的讀經計劃:(約翰一書1-3)

約翰一書 1: 神是生命和光
[內容概述]
作者省略了通常的問候和對收件人的提及。相反,作者聲稱他親耳聽到、看到並知道了生命之道,並暗示該信息的基本內容是關於信徒之間的團契以及與神的團契(第1-4節)。因為神是光,所以信徒除非過著純潔透明的生活,否則就無法與神相交。這種純潔的生活可以透過基督的犧牲行動來實現,基督是聖徒不斷的倡導者。因此,信徒必須時時認罪,經歷主信實公義的教導(5-10節)。
約翰見證了基督的欺騙,基督就是永生和道。基督的福音是根據使徒們所經歷的信仰來見證的,好讓罪人能與神相交。與上帝相交就是永生,這意味著人類的拯救。

約翰一書2: 交通行為
[內容概述]
認識神的人必須遵守​​神的誡命(1-6節)。新的誡命要求實踐愛。正如黑暗與仇恨共存一樣,光與愛也共存(7-11節)。這種團契生活適用於所有年齡層的人,無論性別或年齡(12-14節)。聖徒不應該愛世界(15-17節)。許多敵基督已經出現了。他們是那些否認耶穌基督的人。基督徒必須相信永生的應許並實行公義(18-29節)。
使徒約翰介紹了他在戰場上親眼目睹的耶穌基督,他在這一章中說,屬於神的基督徒應該在敵基督活動的世界中實踐神的誡命。他這樣做是強調我們必須對付敵基督的試探。他特別告訴我們要懷著愛心實踐上帝的誡命。


約翰一書 3: 神的兒女
[內容概述]
介紹了信徒的特權。特權的核心內容是保證人效法基督(1-3節)。其次,罪被認為是非法的。然而,只要信徒留在基督裡,就沒有什麼好害怕的。這是因為從內心習慣的態度來看,他們的生活中沒有罪。因為他們是神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相反,所以他們必須行事得體並愛他們的弟兄(4-10節)。透過比較該隱和亞伯,可以解釋彼此的愛。與等同於謀殺的仇恨相反,愛本質上是犧牲性的。因此,沒有行為的認信是錯誤的(11-18節)。信徒必須在神面前有信心。如果他的心不譴責他,他就能享有信心。如果有自責,神會安慰,但也強調信徒也有責任重新去愛(19-24節)。
與第一、二章交通的內容不同,這一章專門講到藉著基督的平安祭成為神的兒女的聖徒。在這一章裡,約翰特別強調從神而生,並提到我們成為神的兒女。上帝的孩子應該用行動和真理去愛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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