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天 今天的讀經計劃: 羅馬書 4-7 羅馬書 4 章:義人的信心 【內容概述】 保羅以亞伯拉罕稱義的例子來說明稱義的原則(1-3節)。 稱義是透過神完全的恩典而實現的,無論我們的義如何,稱義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4-9節)。 亞伯拉罕稱義的事實具有立約的意義,他稱義的時間是在割禮之前(第10節),透過這段時間,亞伯拉罕成為所有人的信心之父,無論他們是否受割禮。 亞伯拉罕在受割禮之前就已稱義的事實也預示著人們只能透過信心而得救,而不需要功德(11-25節)。
羅馬書 第 5 章:基督,人類的代表 【內容概述】 保羅說,信徒若因信稱義,就會有平安喜樂(1-4節)。 這種稱義保證了信徒的救恩的確定性。 換句話說,保羅強烈強調,既然那些在神面前為仇敵的人藉著基督的血得以稱義,那麼顯然,這樣稱義的義人將得到榮耀的救恩(9-11節)。 最後,透過對比亞當和基督,從聖約意識形態的角度揭示了死亡進入一個人而生命進入另一個人的事實(第12-21節)。
羅馬書 第 6 章:聖徒與基督聯合 【內容概述】 保羅說,人藉著與中保基督結合,就可以透過基督擁有公義和生命。 特別是,洗禮被認為是一個人與基督聯合的一種方式(第 1-11 節)。 它說,脫離罪惡的信徒必須成為正義的僕人。 換句話說,這意味著基督徒能夠向神而活,就像他們向罪死了一樣。 向罪死是指人從相信耶穌基督起,不僅在客觀上逃脫了永遠的定罪,而且在主觀上獲得了恨惡罪的新生命(12-23節)。
羅馬書 第 7 章:肉體的律與聖靈的律 【內容概述】 保羅說信徒脫離了律法,免於定罪,因為他們在基督裡,並且他們在聖靈中日益成聖,最終完全脫離罪惡(1-6節)。 律法只是人心邪惡的顯露(7-13節)。 罪因律法而出現,不是因為律法本身是惡的,而是因為人性是惡的(14-25節)。 |